新華社北京12月29日電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二十三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等四部法律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于2018年12月29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近平
2018年12月29日
【糾錯】
責任編輯:
馬俊卿
?
主站蜘蛛池模板:
扬中市|
平潭县|
高青县|
南乐县|
都兰县|
法库县|
汽车|
海南省|
石门县|
昌江|
大邑县|
莫力|
灵璧县|
微博|
鱼台县|
普兰县|
陈巴尔虎旗|
蓬溪县|
呼伦贝尔市|
凌海市|
丹阳市|
丹巴县|
沛县|
北宁市|
且末县|
定日县|
太仆寺旗|
闻喜县|
左云县|
繁昌县|
洞口县|
孙吴县|
华亭县|
嘉禾县|
沁源县|
北京市|
稻城县|
西贡区|
伽师县|
鹿泉市|
徐水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