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9日電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十九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于2018年12月29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近平
2018年12月29日
【糾錯】
責任編輯:
馬俊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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