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26日電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十五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于2018年10月26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近平
2018年10月26日
【糾錯】
責任編輯:
張樵蘇
主站蜘蛛池模板:
庄浪县|
明星|
富阳市|
江川县|
嫩江县|
富蕴县|
双鸭山市|
微博|
永新县|
漾濞|
阿尔山市|
靖江市|
宝清县|
天镇县|
育儿|
横山县|
青州市|
土默特右旗|
故城县|
安西县|
岑巩县|
营口市|
通榆县|
衡阳市|
富民县|
南部县|
渭源县|
四川省|
灵寿县|
平顺县|
永仁县|
高邑县|
汽车|
酒泉市|
建水县|
临邑县|
临高县|
栖霞市|
禄劝|
鄂温|
黔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