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26日電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十一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于2018年10月26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近平
2018年10月26日
【糾錯】
責任編輯:
張樵蘇
主站蜘蛛池模板:
东兰县|
大宁县|
翁牛特旗|
水城县|
凯里市|
达拉特旗|
靖远县|
红原县|
潮安县|
黎平县|
江口县|
遂溪县|
肥西县|
阳东县|
德清县|
伊宁县|
临安市|
陈巴尔虎旗|
军事|
大连市|
泾阳县|
平顶山市|
三门峡市|
普陀区|
肇庆市|
太和县|
舟曲县|
宿迁市|
光山县|
易门县|
河源市|
嘉峪关市|
即墨市|
中牟县|
五峰|
宁化县|
富顺县|
纳雍县|
灵武市|
白朗县|
蓬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