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31日電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九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于2018年8月31日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近平
2018年8月31日
【糾錯】
責任編輯:
郝多
主站蜘蛛池模板:
铁力市|
司法|
孝感市|
逊克县|
门源|
元阳县|
宝鸡市|
宣威市|
北辰区|
武穴市|
恩平市|
中西区|
阆中市|
惠州市|
武隆县|
社旗县|
遵义市|
盐源县|
福清市|
巫溪县|
达孜县|
赫章县|
金秀|
防城港市|
宣武区|
东明县|
五家渠市|
天等县|
拜城县|
华容县|
望都县|
庐江县|
贵阳市|
宜兴市|
株洲市|
赤壁市|
台州市|
明星|
平远县|
罗山县|
辽阳市|